中国女留学生因丈夫被疑假结婚 双被驱逐
一名中国女留学生因丈夫被疑假结婚取得永久居留身分,双双被移民部发出驱逐令。(取材自CBC)
一名中国女留学生D女士由丈夫担保申请配偶团聚移民,然而移民部怀疑其丈夫先前是以假结婚的方式取得了加国永久居民,不仅暂停了她的申请,而且向两人同时发出了驱逐令。据加国无忧报导,D女士上诉至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,希望能够暂缓递解,但遭法官拒绝。
联邦法院公布的文件显示,D女士于2005年来到加拿大就读大专(college),其间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W。在2006年10月,W同一位加国女子科尔(Ms. Kerr)结婚,其后他以配偶团聚移民的方式,成功地在2007年拿到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。两年后也就是2009年,W同科尔离婚。
在2012年5月,D女士同W结婚,并于次年2月提出配偶团聚移民的申请。据报导,移民部在处理她的申请案时,对其丈夫第一段婚姻产生了怀疑,于是暂停了她的申请程序,并对此展开调查。
2014年11月6日,移民法庭(Immigration Division of 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)以姚威“以欺诈手段骗取永久居民身分”为名,裁定W禁止入境并向其发出驱逐令(exclusion order)。W不服判决,遂向移民上诉法庭(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)提出上诉。
根据移民法,一旦担保人因欺诈原因被禁止入境及递解,受其担保的移民申请人也相应被禁止入境及被发出驱逐令。因此,D女士在2015年6月10日收到了移民部发来的禁止入境通知书和递解令(removal order)。
报导指出,收到通知之后,D女士也向联邦法院提出了司法覆核申请。D女士的上诉理由是,她的丈夫(担保人)受驱逐案目前仍等待上诉结果,因而不能算是“最终裁决”,移民部不能在此情况下将她驱逐,因此希望联邦法院能够暂缓她的递解。
联邦法院法官安尼斯(The Honourable Mr. Justice Annis)于本月10日就案件做出裁决,拒绝了D女士的申请。据报导,他在判决书写道,移民法庭的判决完全符合《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》(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)的规定,不必等到担保人(W)的上诉有结果,就可以将被担保人(D女士)驱逐。
据《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》第40条,以假结婚等欺诈、隐瞒手段获取永久居民身分的,将被禁止入境五年,如果正在担保其他人,则被担保人也将被禁止入境五年。若当事人身处海外,则由判决之日起五年内禁止入境;若当事人在加拿大境内,则由被递解出境日算起五年内不得入境。